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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稳就业16条”:强化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用工支持 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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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7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以下简称“稳就业16条”)。7月17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稳就业16条”措施进行了解读。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近年来,广东省出台实施“促进就业九条”等系列稳就业保就业政策,全省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与此同时,稳就业还面临一些挑战,特别是助企纾困政策需要进一步发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依然承压等等。广东省对实际对现行稳就业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决定出台实施“稳就业16条”。

“稳就业16条”共4部分16项措施。在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方面,广东加大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支持力度,一方面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另一方面将企业可享受的就业补贴政策,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提高惠企政策覆盖面和可及性。

广东强化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用工支持,充分挖掘以工代赈带动就业潜力,深入实施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行动。广东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就业创业金融服务,全面落实10万元及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允许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按规定申请展期还款。广东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孵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入驻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可给予最长3年的免租期。

广东还将拓宽渠道促进青年就业。一是鼓励吸纳青年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不超过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对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人员给予生活补助。二是支持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对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的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定补贴,其中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三是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确保广东国有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规模不低于去年,对招收毕业生的国有企业予以增人增资支持。(周亮)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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